政府有意建大型戶外演唱會場地

特區政府為了打造成為“演藝之都”,一月曾經批出在澳門運動場舉行大型演唱會,結果不似預期,或者主辧單位可以大賺、周邊商戶亦得到不少生意,然而整體的口碑和反饋欠佳,更重要是政府需要在保障澳門民生安穩前題下,再去考慮其他發展,甚至賺錢的想法,這才是治理地方政府的根本需要吧!

考慮選址旅遊塔旁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昨日出席一公開場合受訪時表示,本澳需要設立一個戶外和大型的表演場地,用作臨時舉辦可容納二至五萬人的演唱會,強調毋須建大型的正式場館。並需設立專責小組負責審批、協調和管理場地等工作,現正尋找合適的場地。此話的由來自然是因為較早前在澳門運動場的演唱會反應其差,目前歐陽司長表示,其中一個考慮選址為旅遊塔旁邊的空地,又會視乎其他土地的可能性,因為想要可舉辦容納至少兩萬人的演唱會,仍需時間覓地。

推動社區效益不大

    歐陽瑜稱,旅遊塔旁空地曾舉辦大型演唱會,但當時對推動社區效益不算太大。在狗場舊址舉辦,又會太近民居和面對交通等問題。至於氹仔的澳門運動場亦不適合舉辦低頻、非柔和類音樂的大型演唱會,存在一定局限性。澳門有不錯條件的室內場館,如澳門蛋、綜藝館、塔石體育館等,都分別舉辦過WTT、獅王爭霸等大型賽事,還有多家綜合度假休閒企業的表演場所可供選擇,但場地過去一般都以澳門人口為依據,場地自然不會太大,總不會選擇建一所至少容納兩萬人的場館,或者正如之前有人建議,可以考慮在已經被棄用的澳門賽馬會?又或者在新填海的地方再規劃一下,相信應該都會找到適合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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