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來談談“1+4” 發展策略中的體育範疇

    在香港,體育活動早就有其商業定位和靈活性,所謂的「M」品牌,是2004年香港所樹立的制度,是一種背書,把「M」品牌授予在香港舉行並獲認可的大型體育活動。為迎合個別「M」品牌活動的需要,委員會將特別制定整套支援措施,以協助這些活動發展為市場主導及有利可圖的定期活動。

體育盛事需有實在利益

    體育盛事除了對社會形象、凝聚力、市民自豪感等方面有禆益外,在現今社會中,更需要是有實在利益,否則誰又會只靠一股熱情來幫忙發展?澳門政府新近編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下稱“二五”規劃),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並在《二〇二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出“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1”就是按照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要求,促進旅遊休閒多元發展,做優做精做強綜合旅遊休閒業;“4”就是持續推動中醫藥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四大重點產業版塊發展,着力構建符合澳門實際且可持續發展的產業結構。

體育範疇仍需時間去推動

    體育成為當中一片元素,或者仍需要好一段時間去推動、發展,過去澳門那怕有體育活動,大家仍未有那種自覺主動去買票,甚至巴不得主辦方面「送埋叉燒飯」才會考慮入場。今年澳門的確舉辦了不少大型體育活動,當中有過去慣常的,像國際馬拉松賽、中巡網球賽等;亦有新興的桌球大師賽……不少都叫好叫座,有澳門人參與度較高,亦有大家都趨之若鶩地來欣賞的,然而以一個體育品牌,在澳門這個小小市場之下,可以招攬到多少觀眾,以及成就多少生意?

一改以前政府包底風氣

    政府近來的意向都是希望一改以前由政府包底的風氣,希望更多社會贊助,但人們才開始「肯掏腰包」,到能夠做到有盈餘的地步,又豈是一朝一夕的事?

--- 雲飛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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