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對與錯 總有投訴的聲音 正面來應對 不被影響做實事

世界好多怪人,不論對與錯,只要他不喜愛,總會有投訴和負面的聲音,如果他能指出錯處或提出更好改善方法,那當然是有建設性,也可督促相關事情能朝好的方向發展,但如果只是『罵街』的方式,『為反對而反對』,而又沒有實際的觀點和指出問題所在,那些人算是『亂說一通』,這時不論對事情沒有幫助,或也會影響其他原本持正面想法的人,就好似網上的『鍵盤戰士』,說話沒有責任,隨意對別人攻擊或想找人『鬧交發洩』,有時真的難以理解,所以當個別有這些人存在,只說不做,又或者自己根本都無能力做,而又對人『指指點點』,簡直是非常無奈,但實際社會在不同領域,都有這些人出現時,如何以正面的態度應對?以致不被影響,從而繼續做實事,這好在乎個人心態和調節。

遊戲規則中的不同界線

當然有些原則性的事情,不論誰處理,是有一定規範和程序,不能因人而異,不過,環顧社會不同的範疇,好多時需要原則性的時候,就會『大條道理』用原則性去處理,但有時也會『人事化』酌情標準;如果這個酌情考量,是合乎法律的框架,又不會對別人造成不公平和受損,相信這會理解,否則涉及損害到別人利益,又或觸碰到違法的界線,那當然意識到絕對不可以,但從一個小的屬會社團、或細公司到社會,都會有這些因人的關係而影響到的決定;經常會提及的『遊戲規則』,當你身處這個環境,擔任不同的位置和角色,就應清楚遊戲規則中不同的界線,而定這規則的人,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以及任人唯賢?那就見仁見智;澳門體育圈的文化,一切以和諧為大前題,好好協商和平衡,委任不同的角色時,能力、背景、關係等,或會是其中非常主要考慮的因素。

是否『對口』難捉摸

從一個總會或屬會的小角色,從前線技術人員、運動員到行政不同範疇,又或掌管體育的部門,一些人員的調任或委任,是否『對口』?有時真是令人摸不著頭腦,甚至覺得只要『老細』喜歡,甚麼也可以;不需介意別人的睇法和批評,也不理會能力的勝任,繼而產生效率等問題;尤記得以前,總覺得去到一個領導角色,例如政府部門的處長,是需要有一定的年紀或人生閱歷、年資、能力,才有資格去到這位置,何況廳長、副局長等,太年青很難服眾,遇到困難時或未有足夠經驗、能力去應變對,在體育總會也如是;年青一代是應該被給予更多機會,但應要跟隨年長的前輩學習一段時間,對該工作或角色有了更多認知和熟練,才安排『上位』應會比較適合,但現在,社會不同角落都正在發生上述的情景。

政績最能反映能力

坊間常流傳一句說法『識人好過識字』,有時感到這句說帶有強烈的貶義,也不想套用,但現實又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情;其實工作效率或政績,最能反映出相關人士的工作能力,年青是好事,但同樣地,如果盲目放一些人在某主要位置,也可能好容易出事,對整個領域向前的步伐,就會變得緩慢,甚至拖垮;現在社會流行一個現象,不論官場或體育圈內,都有上選的情況,如何解讀?或如何看待?都是一門學問。

--- 頂爺 ---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