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今(19日)宣佈完成討論《修改第30/2001號行政法規》行政法規草案,法規縮減成員組成數目,由原來的全體30人減至最多25人;減少體育局兩名副局長作為成員,以精簡架構。中國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長、體育委員馬志成表示,體育委員現行組成架構已沿用30年,是時候作出修改,綜觀政府其他諮詢機構也是以直接委任方式委任人選,因此體育界都認同及支持本次修改,並對政府有信心。

馬志成
馬志成指出,體育界是大家庭,由不同的範疇組成,當中有總會人士、裁判、運動員、教練等,組織面十分廣,今次政府統一體育委員的委任,是配合體育政策的發展,統一諮詢委員會的委任方式,畢竟作為政府,對社會各界了解更清楚,選擇委員時可以平衡各方面,全方位去吸納不同層面的體育界人才,對澳門體育的長遠發展絕對有利,相信體育界人士都會支持。
體育委員會是一個諮詢機構,宗旨為輔助監督體育領域之司長制定體育政策,確保體育人員及體育組織參與及主動參加討論體育運動中之重大事項,以及謀求對有關發展體育的措施及活動達致共識。
2024-2026年度體育委員會架構為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任主席,體育局局長任副主席,當然兼任6人為市政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或其代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或其代表、公共建設局局長或其代表、2名體育局副局長、中國澳門體育暨匹克委員會主席及中國澳門體育暨匹克委員會秘書長;加上政府委任11人及體育總會指定10人,合共30人組成。